檢送本市112學年度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招生簡章(以下簡稱本簡章)及Q&A各1份,即日起請公告於貴校(園)網站、跑馬燈及門首周知,請查照。 - 澳底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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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底

 新北市貢寮區澳底國民小學 

Aodi Elementary School, Gongliao District, New Taipei 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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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資訊

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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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市112學年度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招生簡章(以下簡稱本簡章)及Q&A各1份,即日起請公告於貴校(園)網站、跑馬燈及門首周知,請查照。

主旨:

檢送本市112學年度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招生簡章(以下簡稱本簡章)及Q&A各1份,即日起請公告於貴校(園)網站、跑馬燈及門首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2年4月11日奉核簽准之「有關本市112學年度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招生作業」辦理。

二、本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招生期程、登記方式及登記資格說明如下:

  • 留園直升幼兒及經本府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入園作業:
  1. 限經本府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112年4月19日(星期三)上午8時起至112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
  2. 留園直升幼兒:1112年5月8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112年5月10日(星期三) 下午4時止。
  • 招生登記入園作業:
  1. 基本資格:幼兒須符合以下資格始得報名,但轉介輔導或安置(因保護個案因素)、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新學年度在職者)適齡子女或原住民,不以設籍本市為限;法院裁定收養認可前(試養階段),準收養人設籍本市,收養童不以設籍本市為限。
    1)設籍本市。
    2)寄居本市且有合法監護人。
    3)居留本市之非中華民國國籍、華裔。
    4)法院裁定收養認可前(試養階段)之幼兒。
  2. 招生登記資格:幼兒符合前項基本資格,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依下列順序就讀幼兒園:
    1)身心障礙、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父母或監護人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之(並列同一順位)。
    2)本市偏遠地區學校附設幼兒園,經本府核定當地特定設籍區域,設籍滿2年以上。
    3)轉介輔導或安置。
    4)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新學年度在職者)適齡子女,其名額以總核定幼兒人數之三分之一為限(含留園直升幼兒)。
    5)育有三胎以上子女家庭。
    6)本市交通不便地區學校附設幼兒園,經本府前一年度核定為偏遠地區學校者且經本府核定當地特定特定設籍區域,設籍滿2年以上。
    7)家有兄姊於新學年度仍就讀該幼兒園;設籍、寄居或居留於欲選擇幼兒園所在之行政分區;設籍、寄居或居留於公立國小學區內且登記該校附設幼兒園(並列同一順位)。
    8)設籍本市;寄居本市且有合法監護人;居留本市之非中華民國國籍、華裔。
  • 招生期程及登記方式:採網路線上登記報名方式,不限1園,至多可填60園。
  1. 網路線上登記時間:112年5月18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至112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
  2. 審件時間及方式:112年5月29日(星期一)起至112年5月31日(星期三)止,統一由本局審件小組辦理審件作業。
  3. 補件截止時間:112年6月5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
  4. 抽籤時間:
    1)第1次分發:112年6月6日(星期二)中午12時起進行抽籤。
    2)第2次分發:112年6月8日(星期四)中午12時起進行抽籤。
  5. 報到時間及方式:全面採線上報到。
    1)第1次報到:112年6月6日(星期二)下午3時起至112年6月7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
    2)第2次報到:112年6月8日(星期四)下午3時起至112年6月9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

三、備取登記作業:

  • 受理對象:
  1. 符合本學年度登記入園資格之幼兒,每1幼兒以登記1幼兒園為限。
  2. 經鑑定安置、留園直升或已錄取之幼兒欲至他園報名時,家長應向原幼兒園申請放棄安置或放棄招生登記,未申請者各園不予受理。
  • 已額滿幼兒園於招生網站開放備取登記:
  1. 登記時間:112年6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12年6月16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
  2. 抽籤時間:112年6月16日(星期五)下午5時起進行抽籤。
  3. 錄取方式:採電腦抽籤方式辦理,依各園缺額數亂數抽籤,並列出備取1名至數名之順序。

四、招生登記入園階段結束後,有缺額幼兒園由各幼兒園本權責受理家長登記:

  • 缺額公告:112年6月9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公告於招生網站。
  • 作業時間:112年6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13學年度留園直升前1日止。
  • 登記及錄取方式:由各校(園)於112年6月9日(星期五)下午6時前自行公告登記方式,並依登記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五、本學年度招生注意事項如下:

  • 依據本局112年4月6日新北教幼字第1120606200號函示,為使校務行政系統與112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招生系統進行連動更新,請各校(園)至「校務行政系統」/學生資料管理」進行幼兒資料更新/除錯等作業,檢視幼兒基本資料,因事涉攸關幼生就讀之重大權益,務必於112年4月20日前確實完成,俾利系統更新幼生資料。
  • 各校(園)於留園直升報到時間內,務必至招生系統點選「報到」,以完成幼生報到程序。
  • 安置或留園直升幼兒如欲至他園報名,家長應向原幼兒園申請放棄安置或放棄招生登記切結書,原幼兒園須依切結書至招生系統「取消」該幼生之報到結果;招生系統開放幼兒園取消幼生安置或直升之報到結果權限至112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4時截止。
  • 各校(園)請於招生系統設置幼生報到問卷,以作為幼生報到入園相關資料登錄。
  • 招生簡章內容應依本局公告之範本辦理,各校(園)如有補充事項,請以其他方式說明。本簡章經審議通過,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相關內容及規定應以本市教育局網站公告簡章為準。

六、相關招生作業規定可洽承辦人吳小姐(分機2884),系統問題請逕洽校務系統客服:(02)80723456分機550或551。

七、招生工作辦理完畢後,各校(園)得依權責及「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26項、「新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基準」、「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非編制人員管理要點」之規定辦理敘獎事宜,有功人員嘉獎1次,以8人為限,含主辦1人員嘉獎2次。

八、檢附本簡章及招生Q&A各1份(如附件),本簡章及相關資料亦可至本市幼兒教育資源網(https://kidedu.ntpc.edu.tw)招生收費區參閱,請各校(園)自行下載並善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招生事宜,以利家長確實掌握相關資訊。

九、副本抄送本府資訊中心及本局教育研究發展科,請協助辦理以下事項:

  • 資訊中心:請協助於112年5月29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止開放本府公務雲承載流量,以利雲端證件包查詢作業,以利雲端證件包查詢作業。
  • 教育研究發展科:請協助於招生期間開放網路承載流量,並確保校務行政系統之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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